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负担、方便患者就医,4月份,我市再添四家医疗保险惠民病房。在聊城市人民医院、市委门诊部、市政府门诊部、市直机关门诊部开展惠民病房。
惠民病房门诊输液病种范围包括:急、慢性支气管炎、短暂性脑缺血发作(椎动脉型、颈动脉型)、哮喘急性发作、冠心病、脑血管病、急慢性阑尾炎保守治疗、急性泌尿系感染、慢性肝炎、带状疱疹、急性胆囊炎、丹毒(轻型)。
纳入惠民病房的病种,门诊输液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属于统筹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5%;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属于统筹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5%。
按照“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、合理收费”的原则,严格控制惠民病房医疗费用。人均费用、日均费用标准,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1200元/人次、140元/天。治疗期间临床确须使用的口服药品控制在每人次总费用的5%以内,药品按次分装给服,不得带药;治疗费、床位费(包括护理费、查房费、卫生处置费等)不超过30元;检查费不得超过每人次总费用的10%;各项检查项目必须与所患疾病相关,不得超范围检查,单项检查原则上不超过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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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病房
门诊输液病种相应检查项目范围
1、哮喘、急慢性支气管炎:血常规、尿液分析、胸透;
2、脑血管病、TIA:经颅多普勒、血脂、血糖;
3、冠心病:心电图;
4、阑尾炎:血常规、腹部透视;
5、泌尿系感染:血常规、尿常规;
6、肝胆疾病:肝功、肝胆超声;
7、带状疱疹:血常规;
8、丹毒:血常规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心肺复苏模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